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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书坑儒的主人公是谁?焚书坑儒的故事典故

围观: 归属:成语故事 时间:2015-08-02 09:08

焚书坑儒的主人公是谁?焚书坑儒的讲述的是什么故事?焚书坑儒在历史中有着什么样的典故?焚书坑儒的意思是什么?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焚书坑儒的主人公是谁?焚书坑儒的故事典故

  【焚书坑儒的意思】

  焚书坑儒,又称“焚诗书,坑术士(一说述士,即儒生)”,西汉之后称“焚书坑儒”。秦始皇在公元前213年和公元前212年焚毁书籍、坑杀“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

  【焚书坑儒的主人公是谁?】

  焚书坑儒的主人公是:秦始皇

  【秦始皇个人资料】

  秦始皇(前259年—前210年),嬴姓,赵氏,名政。秦庄襄王之子。[1]出生于赵国都城邯郸,十三岁继承王位,三十九岁称皇帝,在位三十七年。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政治家、战略家、改革家,首位完成华夏大一统的铁腕政治人物。建立首个多民族的中央集权国家,曾采用三皇之“皇”、五帝之“帝”构成“皇帝”的称号,是古今中外第一个称皇帝的封建王朝君主。

  秦始皇在中央创建皇帝制度,实行三公九卿,管理国家大事。地方上废除分封制,代以郡县制,同时书同文,车同轨,统一度量衡。对外北击匈奴,南征百越,修筑万里长城,修筑灵渠,沟通水系。还把中国推向大一统时代,为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开创新局面。对中国和世界历史产生深远影响,奠定中国两千余年政治制度基本格局,他被明代思想家李贽誉为“千古一帝”。

  【焚书坑儒历史记载】

  “焚书坑儒”一词出处《史记·卷121·儒林列传》的说法是“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经常被“坑儒”观点引做证据的是《史记·秦始皇本纪》中秦始皇长子扶苏的话(“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1],西汉末孔安国(孔子10世孙)《〈尚书〉序》亦言:“及秦始皇灭先代典籍,焚书坑儒,天下学士逃难解散。”西汉刘向《〈战国策〉序》:“任刑罚以为治,信小术以为道。遂燔烧诗书,坑杀儒士”。

  【焚书坑儒的起因】

  1.是秦朝建立专制主义政治体系的需要。

  2.一些儒生和游士引用儒家经典,借用古代圣贤的言论批评时政。

  只是对于坑儒,史学家们仍有争论。一般来说有三种看法:

  (1)第一是历史上并无焚书坑儒一事,这纯属后人的杜撰。持这一观点的是民国时期兴起的“疑古派”,近几十年的出土文物,有力地支持了司马迁《史记》的真实性,从而证明了“疑古派”观点的不成立;

  (2)第二是的确坑了一些人,不过那只是些方士,或称术士。秦始皇焚《诗》、《书》,医、卜之类的文籍,不在焚烧之列。司马迁所著的《史记》中,从未提起过“坑儒”二字。且司马迁与汉武帝年龄相仿,按最迟计算(汉武帝崩于公元前87年),司马迁距离焚书坑儒发生的时间,最远不过120多年。120年的时间跨度,是什麽概念?就相当於今天的2012年到1896年(清光绪年间)的跨度。司马迁从十多岁起,就开始遍游中国,二十三岁的时候,其父司马谈去世,司马迁就已经接任其父的职务,担任汉太史令了。如果从司马迁20岁开始算起(-147年),距离焚书坑儒(-212年)的时间跨度,不过65年而已。即相当於2011年往前推65年(相当於中华民国时期的1946年)。在这样一个狭小的时间跨度之内,以司马迁的学识和所处高层的地位,焚书坑儒这样大的事件,不可能不清楚。

  3.在关于郡县制的辩论中,丞相李斯斥责儒者依古制实行分封制的主张不合时宜。

  所焚何书?为何而焚?

  最主要的一本是《尚书》,因为尚书记载上古圣王的治世理念,而秦始皇自以为“功高三皇,德迈五帝”,所以要用自己的治世观念代替上古圣王的治世思想,欲厚今乃焚古。

  其次是《诗经》,因为诗经中多赞颂历代君王,始皇不愿有六国遗党颂六国先王。

  但,最最重要的或是一本方士《道经》。这道经非现在的老子道德经。此经唯留十六字,十六字心传。

  “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古文尚书·大禹谟》)

  《荀子·解蔽篇》中也有类似的引注,称:“《道经》曰:‘人心之危.道心之微。’危微之几,惟明君子而后能知之。”(由此推断曾有一本道经,绝非仅有现存的十六字。)

  所坑何人?为何而坑?

  所坑非儒,而是方士。

  因方士所言长生非始皇帝所能修成,长生也非是小小丹药所能达到。(己心不净,何以修行?何以长生?人人本有长生草,己心不净,田园荒芜,何以种得长生。海外三仙山,蓬莱,方丈,瀛洲,不过是人身三大丹田。外求何处求……)

  方士接近始皇,非要炼药寻丹,乃是要传《道经》于天下。

  始皇恼羞成怒,认为方士们在耍弄自己。于是,先焚道经,后坑方士。

  【焚书坑儒的典故】

  公元前213年的一天,秦始皇在咸阳宫置酒宴请群臣。当时的学官叫做博士的,有70个人参加了宴会。仆射(博士的长官)周青臣上前说了一番歌功颂德的话,大意是:过去的秦国,方圆不过千里,靠陛下您的神灵明圣,平定了海内,放逐了蛮彝之族,凡日月所照的地方,没有不臣服的。把诸侯分为三十六个郡县,人人都很安乐,没有战争的祸害,可以万世流传。从古到今,也比不上陛下您的威德。

  博士齐人淳于越对这番话很是反感,立刻上前反驳说我听说殷周之王长达千年,分封子弟功臣,作为自己的辅佐。现在陛下您据有四海,而子弟却为普通人,突然有什么变故的话,没有左右手,您靠什么相救?做事不学古人而能够长久的,我还没听说过。现在青臣又当面阿谀,加重您的过错,他不是忠臣。”

  在这段话中,淳于越虽然指责了周青臣,但重点并不在此。他实际所提出的问题有两个:一个是原则性的,即要向古人学习;另一个是具体的,即要分封子弟功臣。对此,秦始皇并没有立刻发表意见,而是“下其议”,也就是把淳于越的意见交给大家去讨论。

  丞相李斯便在此时提出了他著名的口号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李斯认为,历代统治者按照自己的方法来治国,并不是有意要标新立异,而是因为时代在变,治国方法当然也要变。他对秦始皇说:陛下您开创的大业,建立的万世功劳,本来就不是愚儒所能理解的。

  再说,淳于越讲的三代的事情,哪里值得效法!当时诸侯并争,所以用优厚的待遇招募游学之人,如今天下已经安定,颁布了统一的法令,当百姓的就应该努力务工务农,读书人就应该学习法律条文。现在那些读书人不好好学现在的东西,却拿古的东西来抨击现在,惑乱百姓。过去天下大乱,没有人能够把它统一,所以诸侯并起,说起话来都是以古非今,用些装饰虚妄的话来搅乱事实,人人都把自己的一家之学看作是好的,来批评皇帝所建立的东西。

  现在您统一了天下,辨清了黑白是非,他们却还要尊私学,相互用一些不法的东西教给别人。听到上面下了命令,就各自用自己的学说来议论它,进了朝廷在心里嘀咕,出了宫门又街谈巷议的,夸耀皇上听他的话来博取名声,把奇谈怪论看作是高明,率领大家说诽谤的话,像这样下去,那么,皇上您的威信会下降,而下面就会结党,必须要禁止它。

  李斯就是在讲完这些话后正式提出了焚书的主张。他说:“凡是不以秦为正宗的历史书,全烧了。不是担任博士官的,敢有藏诗书百家著作的,也都让官员给烧了。有敢于在一起谈论诗书的,杀了以后抛尸街头。用过去否定现在的人,官吏知道而不举报,与他同罪。所以有专家认为焚书坑儒是一场旷日持久的弥天大谎,他的主人公不应该是嬴政而是李斯和当时的历史背景。

  命令下达三十天后,还不把诗书烧掉的,脸上刺字,去修筑长城。医药、卜筮、种树的书不烧,如果想要学法令,以官吏为师。”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建议,焚书就这样开始了。《资治通鉴》中也有内容基本相同的记载:焚书方案是李斯策划的,方案拟成后正式上奏秦始皇,秦始皇批准后,正式颁发焚书令,天下遂大张旗鼓烧书。由秦始皇一个人来承担责任,恐怕不太公平。而且秦始皇认为,他烧的书都是“不中用者”,他已经“悉招文学方术之士甚众,欲以兴太平”。

  【焚书坑儒的故事】

  焚书坑儒,又称“焚诗书,坑术士(一说述士,即儒生)”,西汉之后称“焚书坑儒”。秦始皇在公元前213年和公元前212年焚毁书籍、坑杀“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

  提起秦始皇,人们就会想起“焚书坑儒”这一典故,但是秦始皇到底有没有“坑儒”呢?

  秦始皇统一六国以后,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以便加强中央集权。在完成政治上的诸多加强控制的举措之后,秦始皇便开始了精神上的控制。公元前213年,秦始皇在咸阳宫为群臣及众多的儒生大排酒宴。在宴会上,围绕着是否实行分封制,众多儒生之间发生了激烈的争论。丞相王绾、博士生淳于越等人主张实行分封,而丞相李斯等则赞同郡县制,并指责淳于越等“不师今而学古”,“道古以害今”。最后秦始皇支持李斯的观点,并采用、实施李斯的“焚书”建议,下令:除了秦纪(秦国史书)、医药、卜筮、农书以及国家博士所藏《诗》、《书》、百家语以外,凡列国史籍、私人所藏的儒家作品、诸子百家著作和其他典籍,统统按时交官焚毁。同时,禁止谈及《诗》、《书》和“以古非今”,违者定当严惩乃至判其死罪。百姓如想学一些法令,可拜官吏为师。从这一点来看,焚书的举动秦始皇肯定做过。

  秦始皇称帝以后,力求长生不老,迷恋仙道,不惜动用重金,先后派徐福、韩众、侯生、卢生等人寻求仙药。侯生与卢生当初是秦始皇身边的方士,由于长期为秦始皇求仙人和仙药,却始终没有找到,而心急如焚,忐忑不安。依照秦国的法律,求不到仙药就会被处死。因此他们深发感慨:像这样靠凶狠残暴而建立威势并且贪婪权势的人,不值得给他求仙药。于是,侯生、卢生悄悄地远走他乡。

  这件事使秦始皇十分恼怒,于是他下令,对所有在咸阳的方士进行审查讯问,欲查出造谣惑众的侯生、卢生两人。方士们为保全自己的性命,只得相互告发,秦始皇最后把圈定的460余人,都在咸阳挖坑活埋。

  秦始皇的“坑儒”是“焚书”的继续。至于坑杀的人究竟是方士还是儒生,学术界各持己见。从分析“坑儒”事件的起因看,秦始皇所坑杀的人应该是方士;但从长子扶苏的进谏“众儒生都学习孔子的学说”来看,秦始皇所坑杀的又好像是儒生。

  而且东汉卫宏在《诏定古文官书序》中记载,秦始皇在骊山温谷挖坑用以种瓜,以冬季瓜熟的奇异现象为由,诱惑博士诸生集于骊山观看。当众儒生争论不休、各抒己见时,秦始皇趁机下令秘杀填土而埋之,七百多名儒生全部被活埋在山谷里。于是有人便根据这一点而偏向于传统的说法,认为秦始皇确实有过“坑儒”的行为。

  但有人研究诸史籍,认为“焚书”有之,“坑儒”则无,实是“坑方士”之讹。“坑方士”事见始皇三十五年,因为侯、卢二人求仙药不成,他们惧“秦法不得兼方,不验辄死”,骂了秦始皇一番后逃走。既然事端由方士引起,那么就只能是“坑方士”,当然不能说被杀的四百六十余人中没有儒生,而全是方士,但是由其代表人物可推知,被杀的主体应该是方士,而被杀的原因更与儒家的政治主张和学派观点无关。所以即使被杀者有儒生,也并非因其为儒生而得罪,总是与方士们有某种牵连之故。因此绝无理由说秦始皇“坑儒”。尽管秦始皇早因“坑儒”之举背上千古骂名,然而,直到今天,秦始皇究竟有没有“坑儒”这一谜团还是没有解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