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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读后感

围观: 归属:读后感 时间:2016-06-29 13:37

  牛虻读后感一:

  读到第六章时,我哭了,当两滴泪水坠落在书桌上碰击出滴答一声,心猛然一紧,仿佛灵魂也跟着颤抖了一下。平时一直傻傻的自以为是的认为自己命途多舛,生活过得多艰辛困难,读完《牛虻》后,觉得自己遇上的那些困难挫折在他面前,是多么的微不足道。不得不承认这是第一本让我看到落泪的外国著作。

  我看过《飘》、看过《茶花女》、看过《小妇人》,这些书中的主人公都有着悲情苦难的人生,有着坚强、奋斗、向上的高贵品质,有不屈服与命运的反抗精神,但牛虻却是撞击我心灵最重,漾起心中最深处的涟漪的一部外国作品。

  我很佩服,也很同情牛虻。

  十八世纪中叶的欧洲,除英国外,大多数宗教ren占统治地位,人们思想观念保守、麻木、病态。牛虻的母亲在教堂做忏悔时结识了教士蒙太尼,两人相恋,牛虻的母亲当时已经嫁人了,而教士是不容许结婚的,这不小心产生的爱情火花,燃烧了两人,长生了爱情的结晶就是亚瑟(牛虻)。但他们背负沉重宗教枷锁,对上帝高高崇敬,于是“良心不安”的两人选择最终忏悔,向上帝,向亚瑟母亲的丈夫忏悔。丈夫原谅了犯错的妻子,接受不是自己亲生的孩子亚瑟,条件是蒙太尼永远不得见葛兰第斯(牛虻的母亲)。于是蒙太尼远赴中国传教十几年才回到意大利,葛兰第斯的丈夫从此对他冷落,后来死后把财产全部给了前妻的儿子继承。亚瑟的大嫂袭丽亚对自己的母亲一向不善,袭丽亚眼里亚瑟的母亲就是不守妇道的女人,背板上帝,背叛基督教。在外人看来,亚瑟的母亲就是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而因为对宗教和上帝的深深信仰,亚瑟的母亲与亲生父亲蒙太尼坚守诺言,彼此永不相见。

  蒙太尼后来做了亚瑟的忏悔神父,他给予亚瑟所有的爱,真诚的教诲和引导,亚瑟对蒙太尼是深深的敬爱,也因蒙太尼有着对上帝矢志不渝的信仰,当得知蒙太尼是自己亲生父亲时,原有的信仰崩塌,难以接受自己亲生母亲和父亲欺骗,信仰与现实的冲突,亲情与信仰的冲突,最后亚瑟选择了远离。

  落入谎言的圈套,遭受监狱里的折磨,羞辱,十九岁的亚瑟深陷绝望的痛苦。敬爱的神父竟是自己的亲生父亲,新的忏悔神父在他忏悔时,出卖了他,青梅竹马的琼玛也不相信他,最后不得已选择远离他们,开始新的生活。谎言、欺骗、不信任让他平静有序的生活变得颠序混乱,他选择抛弃,选择了远离,开始新的人生。选择远离同时亚瑟也相当于选择5年炼狱班的生活。

  一段新的开始,哪有那么容易。

  亚瑟制造了自己假死在达森纳海里的现象。在身无分文,又不会半句西班牙话的情况下偷渡到了南美洲,正是在那里经历了长达五年的流浪生活,最后他被杜普雷探险队救出。初到南美,亚瑟除了一双白嫩的双手和娇生惯养的习惯外,没有其他半点的谋生本领,要在当时半殖民地半奴隶的南美无异于寸步难行,就好比不带水去穿越一片广阔的沙漠,而且太阳还足够毒辣的挂在天空。为了生存亚瑟在赌窟里做仆人,有一次被赌窟老板派去赶走一个输得精光的赌徒,如果要保住‘职位’,亚瑟必须服从命令,结果亚瑟被那位狠心的赌徒用拨火棒用力的打,他打碎了亚瑟一只脚的骨头!显然那个赌徒希望一下子就把亚瑟打死,还有一口气,亚瑟坚持活下去的勇气。

  很幸运,一个本地老太太发出基督教的慈悲收留了亚瑟,那个赌徒在亚瑟身上留下的“馈赠”是:走路时成为跛脚的瘸子,忍受周期性复发的炎症。四个月后亚瑟爬出了老太太居住的茅屋,因为他不想再让一个老太太来养活自己。饿着肚子,残疾的双腿,徒步走着去寻找工作,廉价劳动力充足的南美,那个老板或店主与昂雇用一个残疾干活不伶俐的人呢?亚瑟在肮脏的妓院洗过碗碟,给比畜生还恶毒的农场主做过马夫,在斗牛场中提斗牛士干过杂役还帮人补锅,打扫猪圈,向人乞讨一点发霉的食物而遭到过拒绝……他在不停走,走过厄瓜多尔、智利、秘鲁……有一次因为饥饿亚瑟晕倒在一个杂耍般的帐篷门口,他们搭救了亚瑟,给他吃的,但第二天却让他担任可以让孩子们小丑掷果皮,惹看客发笑的角色。因为亚瑟背有些驼,脚是瘸的,一只手少了两个手指,穿上那套花花绿绿的愚人衣,在人工装起一个驼背,扮演小丑。不敢想象,亚瑟竟为了生存竟做了两年!人的尊严被所谓的看客们残酷的践踏!

  很难有这样大的心理承受能力,我发自心底的佩服他。为什么那么艰难亚瑟没有选择自杀?琼玛有一次也这样问过他。“那样是在逃避。你想想吧,我的工作怎么办呢,谁能代替我去做呢?”亚瑟这样回答。十三年后,亚瑟回到了意大利,曾经的熟人没人认出他。他新名字叫列瓦雷士,言辞犀利,讽刺意味强,在报纸上发表过一些泼辣的杂文,人们给它取了个“牛虻”的绰号。

  他的工作是什么呢?重要到可以在如此艰难的困境下也要坚持下去?在被人羞辱,在被人痛打,在被人欺压,牛虻忍辱坚持了下来,最后活着离开了那个炼狱般的南美州回到欧洲。他的工作是:把教会的威信连根铲除,是使人民真正意识到一切教会的代理者都是害虫,唤起人民心中熟睡的理性。我想正是有这样的理想和信念才使他在那样卓绝艰苦的条件下坚持了下来。在我心里,这仿佛又是一鸣警钟,再次提醒:生活要拥有理想!常常觉得自己是有理想的:大三准备考研,大学毕业后继续读研究生。今天看来这只不是个大学规划,算不上什么理想。我想要什么样的人生,想要什么样的生活,我可以为他人做什么?想这些问题时,脑海中是模糊迷茫一片,或许我应该找个时间,好好清理这些思绪,看清自己想要走什么路,该怎么走。

  牛虻认为一切混乱和病态的主要根源是‘宗教’的心理病症,自身经历让他更加深刻的体会到这点。他爱父亲蒙太尼,所以希望自己可以通过“工作”去解救身在充满腐朽的味道教会的蒙太尼。监狱里当牛虻问蒙太尼选择他还是上帝时,蒙太尼最后选择上帝。亚瑟绝望了,自己这么多年来和命运的斗争,顽强活过来所经历的苦痛和上帝比起来,还是输了。看到这章是我哭了,为牛虻。这是对牛虻的同情,同样也感到心酸、心疼。

  牛虻曾说即使为了自己的工作牺牲了,也会觉得不枉此生。生活也许赋予了我们不容易,但我们只要拥有坚定地信念,为理想不息奋斗,即使没登上山峰顶,我们追求过程中的精彩,我相信,这也不枉此生!

  牛虻读后感二:

  故事的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人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的私生子。牛虻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精神上很不愉快,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牛虻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他被最信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一个活生生,苦苦挣扎的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在一次秘密集会上,牛虻遇见了少年时的女友琼玛,悄悄地爱上了她。在罗马,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牛虻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他们的被捕,连琼玛都以为是牛虻告的密,在愤怒之下打了他的耳光。牛虻痛恨自己的幼稚无知,对神甫竟然会出卖自己感到震惊,同时得知蒙太尼里神甫原来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他一铁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他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在南美洲,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艰难的啊。就好像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牛虻是个强者,真正的强者!

  牛虻读后感三:

  长篇小说《牛虻》是英国女作家艾·丽·伏尼契的代表作

  亚瑟·勃尔顿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的私生子。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又看到母亲受他们的折磨和侮辱,精神上很不愉快,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亚瑟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

  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亚瑟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蒙太尼里发现了亚瑟的活动后十分不安,想方设法加以劝阻;但亚瑟觉得作一个虔诚的教徒和一个为意大利独立而奋斗的人是不矛盾的。在一次秘密集会上,亚瑟遇见了少年时的女友琼玛,悄悄地爱上了她。

  蒙太尼里调到罗马当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亚瑟在忏悔中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他们的被捕,连琼玛都以为是亚瑟告的密,在愤怒之下打了他的耳光。亚瑟痛恨自己的幼稚无知,对神甫竟然会出卖自己感到震惊,同时得知蒙太尼里神甫原来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几乎要发狂。他一铁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他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

  在南美洲,亚瑟度过了人间地狱般的13年。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他受命于玛志尼党揭露教会的骗局。他用辛辣的笔一针见血地指出,以红衣主教蒙太尼里为首的自由派实际上乃是教廷的忠实走狗。牛虻赢得了大家的喜爱。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

  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牛虻则动情地诉说了他的悲惨经历,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上帝(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作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

  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

  总结:从一个富家子弟到一位果敢的革命者,亚瑟经历着质的改变,被最尊敬,爱戴的人的欺骗以及13年的地狱般生活,亚瑟并没有屈服,而是坚持自己的革命情结,不惜舍弃生命和爱情,并最终为了崇高的革命事业献身!亚瑟,将永远是坚强,果敢,冷酷,老练的牛虻的化身!

  牛虻读后感四:

  英国女作家艾捷尔·丽莲·伏尼契的杰作——《牛虻》。在这近一个世纪的时间里,《牛虻》赢得了广大的读者,受到千百万读者的欢迎。《牛虻》被译成世界各种文字,得到了空前广泛的传播。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是开篇首语。本书的精华所在,文章的点睛之笔,也是牛虻和琼玛小时侯一起学的一首小诗,是文章的结晶。

  牛虻,真实的名字是亚瑟·伯顿。

  小说的开篇,幽幽的景象描写,人物语言,心理描写,先向读者给出亚瑟以及神父蒙泰尼里的初步印象,但对于揭示人物错综复杂的关系,大作家伏尼契不惜笔墨。每一处景色的描写,衬托的却是人物复杂的内心世界。

  亚瑟原先是个虔诚的基督教徒,后来加入了青年意大利党。在一次忏悔中,他受到伪装成神父的密探的蒙蔽并泄露了党的机密。自己被捕,也造成其他同志被捕,更加打击他的是,自己最钟爱的姑娘在给了他一记耳光之后也远离了他。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自己深爱着的神父蒙泰尼里和已经去世的母亲竟然也欺骗了他,他竟然是他们的私生子!这个打击无疑是致命的。死,他想到了自杀。

  在经受残酷打击,在受尽了常人无法忍受的屈辱之后,他看清了一切——教会的虚伪和反动。拿起锤子,他向着曾经崇拜的神像砸去,狠狠地砸碎。自由成为他的理想,国家的自由,更成为他一生的奋斗目标。

  当牛虻再次回来,此时的他已由一个热血的爱国青年成长为一位成熟、稳重的革命领袖。他以锐利的笔锋向教皇开战。为起义运送武器。

  起义失败后的五年里,这五年,是他苟延残喘的五年,是被钉在十字架上的五年,是连狗都不如的五年。在肮脏的妓院里洗盘子,替比他们的畜生还要凶狠的农场主当马童,在走江湖的杂耍班里当小丑,在斗牛场里为斗牛士干这干那……他曾屈从于任何愿意凌辱他的混蛋,曾忍饥挨饿,被人吐过唾沫,踩在脚下;曾乞讨发霉的残羹剩饭却被人拒绝,……就是在这样的五年里,他也从没有放弃过自己的信念。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都不足以将他打败。他一直坚守着忍受着这一切,因为他知道他要怀着那些理想和信念回来战斗。

  牛虻坚毅、刚勇的形象鼓舞了人们为争取自由、和平和祖国统一所作的正义斗争。他的不妥协的、彻底的、顽强的斗争精神,不惧强暴的反抗性格,是牛虻这一艺术形象的思想光辉,而现在的大学生最缺少的就是这样的精神,遇到难题不懂得自己去解决,很容易放弃,不能遇强愈强,而是依赖别人,希望别人帮自己解决问题,自主意识不强。通过《牛虻》这本小说,我们可以学到遇到难题,我们不应该轻易放弃,应该用顽强的精神去拼搏,最后达到成功。

  牛虻读后感五:

  昨天看《牛虻》正到关键时刻……可是没有接着看下去。因为这个时刻,对于看一个故事来说是最美的,所以我希望它能更长久些。

  第一卷,年少的亚瑟是虔诚而完美的基督徒。相信同志,相信意大利的民主,更相信上帝,以及它忠实的奴仆蒙太里尼神父。

  第二卷,发生了一个变故,这个变故改变的,不仅仅是亚瑟的人生,还有他那颗原本洁净无尘的灵魂。他有了脸上的疤痕和身体的残疾,有了神经质的口吃和尖酸刻薄的言辞,有了一个形象的新名字——牛虻。他企图忘记过去又绝难摆脱过去,他爱的人也是他憎恨的人。他就是如此矛盾而痛苦的活着,让人不解。

  第三卷。

  开始写“第三卷”的时候已经距离那个“昨天”半个月了,因这个故事而开始的幽暗心情已经渐渐明朗,看到雨夹雪之后的灿烂阳光,心境清明。

  已经有些忘记第三卷讲的是什么了,或者说,整个故事都已经被我渐渐淡忘了。但是可以用一句话概括第三卷,就是牛虻死了。

  这个结局让人悲痛,我为此足足消沉了一个星期。可是两个星期以后,我已经回到了自己的生活,就像从来不知道这个故事一样。我不能再说什么,关于信仰,关于死亡。也许就像海明威说的,有些故事进行到后来,你会发现,死是唯一的结局。

  我的这个“读后感”写得很没样子,没有中心,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有点对不住小学时代的语文老师。不过真是……两个星期,就已经时过境迁了。新近看完的一本书是毛姆的《刀锋》,四天以后的今天,已然也是时过境迁。

  唉,不知道看书为了什么。

  牛虻读后感六:

  不管我活着

  还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牛虻

  快乐地飞来飞去

  书中主人公牛虻,在知道他最敬爱、尊敬的神父欺骗了他,神父本来是牛虻的父亲,但却一直不说是牛虻的父亲,这一件事使牛虻的心灵受到了沉重的打击,他再也不相信神父,因为神父欺骗了他。他不愿在这块伤心地。于是他决定离走他乡,来到了另一个陌生的地方,一个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

  在那,他为了生活,在酒店做过工,在酒店里他和客人产生冲突,被人打断了手指,在马路上要过饭;才20岁的他,身上瘦骨如柴,因此常被人们打,他的脚被人打瘸了,再也不像以前那样灵活了,走起路来常常时不时的一拐一拐的,但他不闻不语,他相信人只要永往直前,一定会胜利的。他的那种自强不息的牛虻精神,迫使他奋笔写了许多文章,一发表他的文章就红了起来,总统、将军、作家、百姓都十分喜欢,在读者的欢呼中,使他成了文学家,使他成了那城市的明星……

  这本书的最后堪称精彩!蒙泰尼里因为具有莫名其妙的良好品质,使他成为了红衣主教,受万人爱戴,也因为蒙泰尼里,牛虻在一次袭击中被捕,看样子亚瑟还是下不了手!他是他的父亲,他最爱的人啊!

  在狱中,他受到最残酷的刑罚,只要动一下,皮带就深深地陷进他的肉里,他还有重病,这种痛苦,不是一般人能忍受的!蒙泰尼里看望过他一次,这一次,牛虻告诉他,他就是他的儿子,一阵幸福和激动过后,亚瑟让蒙泰尼里选择,是要他还是上帝?他……选择了上帝,放弃了心爱的儿子。不久过后,亚瑟被押往刑场,临死前他坚决不忏悔,这多荒唐!不向上帝忏悔而走进坟墓,是多可怕的事情。他要求不被捆绑,不戴眼罩,他露出一生最灿烂的笑容,调皮的问“我就在这棵树下被枪决么?”他直视马枪兵,然而,他们都下不去手,都故意打歪,希望使亚瑟致死的那一枪不是自己打的,而亚瑟竟然说出这样的话:“伙计们,打得太差了!”“再来一次。”“上校,你带来了一支蹩脚的行刑队!我来看看能否把他们调理好些。好了,伙计们!把你的工具举高一些,你往左一点。打起精神来,伙计,你拿的是马枪,不是煎锅!你们全都准备好啦?那么来吧!预备——举枪——”他临死还这样说,还执行自己的死刑,看样子,他对蒙泰尼里已经不报希望了,他死而无憾了吗?

  亚瑟是可怜的,琼玛的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知道他还活着,她可以释然,她可以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

  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不过是一尊用榔头就可以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人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他还是爱他,他不恨他,只要他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得到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哭了,哭得很伤心,可是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只有上帝……

  之后,蒙泰尼里也死了,死前,他神经错乱了,这是必然的结果。我真搞不懂,一开始放弃这个职位多好!到头来还要伤心的死去!蒙泰尼里其实就是一只披着慈善的面纱的恶狼!一个多么虚伪的人!牛虻所有的一切,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我相信,他不是以前的亚瑟了,他现在叫牛虻!

  《牛虻》一书也使我看到了自己的渺小。为死亡所缠绕的肉体和灵魂是何其痛苦,我们有什么理由为身边那一点点轻如尘埃的小事而埋怨、哀叹!没有什么事能使我们放弃对信仰的追求与生之希望,没有什么沟壑是不能逾越的!只要你找到了前进的方向,你为什么还要停滞不前呢?我的太阳到底在哪里呢?难道世俗便是真理、便是希望吗?第一个走出这一步的人固然是艰难的,但是,再困难也得朝前走,即使没有志同道合的人,甚至有人嘲讽与阻挠,也要坚定地走下去!有什么让你瞻前顾后犹豫不决呢?……

  牛虻读后感七: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这句话出自《牛虻》的点评。

  《牛虻》的主人公亚瑟,书中描写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一定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

  亚瑟原先是个虔诚的基督教徒,后来加入了青年意大利党。在一次忏悔中,他受到伪装成神父的密探的蒙蔽并泄露了党的机密。自己被捕,也造成其他同志被捕,更加打击他的是,自己最钟爱的姑娘在给了他一记耳光之后也远离了他。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自己深爱着的神父蒙泰尼里和已经去世的母亲竟然也欺骗了他,他竟然是他们的私生子!这个打击无疑是致命的。死,他想到了自杀。

  在经受残酷打击,在受尽了常人无法忍受的屈辱之后,他看清了一切——教会的虚伪和反动。拿起锤子,他向着曾经崇拜的神像砸去,狠狠地砸碎。自由成为他的理想,国家的自由,更成为他一生的奋斗目标。

  当牛虻再次回来,此时的他已由一个热血的爱国青年成长为一位成熟、稳重的革命领袖。他以锐利的笔锋向教皇开战。为起义运送武器。

  起义失败后,牛虻被捕入狱。小小的牢房怎能关得住一只牛虻?肉体上的酷刑怎能奈何得了不死的灵魂?在狱中,牛虻仍进行着不屈不挠的斗争,他在哪里,哪里便是战场。敌人的哨兵冒生命危险帮助他,医生会为他求情,士兵们也为他流泪。这样的人物,这样的气概,立于天地之间,万物都为他折服。敌人怕了。他们不顾一切要杀了他。是的,他们怕了。

  牛虻虽然已经牺牲,但我坚信,一定有千千万万像牛虻一样的人为了理想,为了解放,努力着并继续斗争着,哪里有压迫,哪里有磨难,哪里就有牛虻。我也坚信,一定有千千万万的人受到牛虻的鼓舞而成为牛虻一样的革命者。

  牛虻代表的是一种精神。海明威说,一个人可以被摧毁,但是他不能被打败。因为,精神,永生!

  有了一种精神,我们才会坚强起来,才会矢志不渝地追求我们的目标,我们才不会屈服,不会消沉。那么,无论我们活着,还是死去。我们都会像牛虻那样快乐的飞来飞去……

  牛虻读后感八:

  今天,我一口气读完了《牛虻》这部书,留给我的是震撼与感动。主人翁青年亚瑟因少年不更事而泄露组织秘密,换了心爱的女友琼玛一记耳光,无比懊丧。接着,他又得知自己竟然是所崇拜的神父的私生子,因此陷入迷茫甚至绝望。他制造了投海自尽的假象,从此流亡南美,身体被人打成残疾。十三年后回国时,他已成为革命者牛虻。一个为意大利的自由而战斗的斗士归来,意味着他此生再无安宁。最后,为了理想,牛虻割舍了爱情和亲情,也舍弃了深爱他的吉卜赛女郎倚达,舍笑走向刑场……

  他说“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是的,他是理想与现实的化身,为了心中的信仰,他抛弃了亲情,爱情,甚至是生命。

  可是!他留给世人唯一是最珍贵的无价之宝是那永不坠落的斗争精神!在当年哪个兵分马乱,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社会,他就像一颗闪闪发光的金子,用他微弱却能给人希望和光明的亮光,照亮着这个社会的某一个角落。可惜它却被丢弃在一个不太显眼的死角里,深深地埋藏着,它在那里沉睡了好久,好久,好久……

  书中最让我感动的是他最后牺牲的情节,就算是临死之前,他依旧是那样毫不屈服,甚至于让要枪毙他的士兵失去了杀他的勇气,也许这太理想化了,但是以牛虻的性格,这有又好像是合情合理的。

  然而,他本可以不死的。

  他那个非法生父蒙泰尼里主教已经答应协助他越狱,同志们也在全力准备营救,但他却坚持要蒙泰尼里抛弃天主教与他相认,同赴征程。为什么要提出这种对方不可能接受的要求,而宁可放弃继续驱逐奥地利占领者的事业呢?我思索后的结论是:牛虻是把亲情放在理想之上的,没有了亲情,宁可放弃一切。而蒙泰尼里是把两者同等看待的,尽管失去自己唯一的儿子之后,精神崩溃,走向死亡(我相信是自杀),信仰依然是无比坚定的。尽管是反动的信仰,“花岗岩脑袋”也胜过“墙头草”。

  我不知道,能否称牛虻为英雄。因为他的苦难是在对世界的平白幻想以及象牙塔久久滋润下产生的。就像他自己说的“当时的我幼稚的认为,所有欺骗了你的人都应该下地狱,但是我却不知道,我正跳下一个地狱!”但是,他的苦痛有无非来自于那个社会,尤其是那个时代的意大利,那个神权至上的年代。而亚瑟比别人更早的清醒带来的却是痛苦,就像鲁迅先生说的“这吃人的礼数!”而若牛虻还在,他便是要说“这吃人的神像啊!”

  他离开家,逃出去之后的遭遇,简直是非人的遭遇,那种生活,简直比死还痛苦。有的时候,活下来会比死去更加的痛苦,而他还活着,就算遭遇了那样的残酷的事情。有这么一个细节,他在街上碰到一个被喝醉的父亲打伤得六岁的小男孩,他把他接回家去,给他包扎伤口,细心的照顾他,在说到怎么处理小孩的时候,他说“也许最仁慈的做法是在他的脖子上拴上一块石头,把他投进河里去。但是那样就会使我遭受不快的后果。睡得真沉!你这个小孩,真是太不走运了——甚至都不能像只走失的小猫那样保护自己!”,是啊,那个小孩就像当时在北美逃亡的他一样,被人伤害了之后,像一条狗一样在绝望里挣扎,可是牛虻让没有死,只是那么单纯的一个愿望,要活着。人不也应该有这种执着吗?

  牛虻读后感九:

  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可以否认你的传奇。

  故事一开始是发生在比萨神学院。

  亚瑟,书中描写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一定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

  牛虻,书中又写道:‘费利斯。列瓦雷兹,绰号牛虻。年龄:大约三十岁;籍贯:不详,大概系南美人;职业;新闻记者;矮个子;黑头发;黑胡须;皮肤黝黑;蓝眼睛;前额:既阔又圆;鼻子,嘴巴,下——'对了,这儿:‘特征:右脚跛;左臂弯曲;左手少了两指;脸上有最近被马刀砍伤的疤痕;口吃。下面还有一句附言:‘精于枪法,捕时要加以注意。'

  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曾经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后这“丑陋”的模样,然而我想,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之故。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悲剧。”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爱情与理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悲剧。

  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当他进入比萨宾查大学以后,神父即比萨神学院长蒙泰尼里常常给他讲解哲学,并且和他一起读书,学习。他们相互信任,尊重。亚瑟。非常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

  然而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亚瑟决定献身于争取民族独立这项事业。当时蒙太尼里调到罗马当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亚瑟在忏悔中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出狱后,他得知蒙太尼里神甫不仅是出卖他的叛徒,更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他一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这大概是整本书中最大的冲突,牛虻与他父亲蒙太尼里,这不仅仅是政治上的冲突,更是信仰上的不一。

  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不过是一尊用榔头就可以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

  蒙泰尼里是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的,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

  在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他是以这样一个丑陋的姿态,结束了一生。那么,蒙太尼里,你有醒悟吗?当你必须面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你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己的信仰吗?你会后悔,一定会。你用儿子换了上帝,所以你永远也找不到自己心爱的儿子了……这是无可避免的冲突,无可奈何的宿命,父亲与儿子,这对本来应该站在一起的至亲,却不得不刀枪相向,在生与死中选择,但是无论选择哪一边,都是悲伤的结局,都是无可挽回的境地。

  作品在围绕这这个大冲突中,还穿插着很多小冲突,比如牛虻和他的爱人琼玛之间,那更是包含著错综复杂的矛盾,琼玛以为他是告密者,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知道他还活着,她可以释然,她可以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除此之外,牛虻和琼玛之间还有政治的误会,有爱情的妒忌,有吉普赛女郎的插入,有琼玛另一个追求者的失望等待等等。但是,正是因为着重重的矛盾,这一波一波的冲突,全都在在牛虻的身上集中,所以这个悲剧就更加的悲怆,更加的易于产生共鸣,让人感受的更加真切。

  牛虻读后感十:

  《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悲剧。”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爱情与理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悲剧。

  这许多的冲突中每个都耐人寻味,每个都动人心旋,每一个冲突都把牛虻带向悲剧。可我无暇仔细体味这些冲突,因为我在被他的那种精神感动着、震撼着……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是开篇首语。本书的精华所在,文章的点睛之笔,也是牛虻和琼玛小时侯一起学的一首小诗,是文章的结晶。

  的确,牛虻精神是永不泯灭的。在宇宙的每个角落都会有这样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类的一种精神的象征。

  无论在牛虻那个战乱的年代,还是如今这和平的时代,牛虻的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面对敌人视死如归的精神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发扬的。我知道你们这些留下来的人团结起来,就会给他们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实现为之奋斗的宏伟大业。至于我,对待死亡就会怀着轻松的心情,走进院子,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这是封面上的一段话。足见牛虻的伟大。他用一生的时间和恶势力作斗争,把自己的青春和热情毫不吝啬地献给了意大利。献给了他深爱的与之无关的人民。而面对死刑表现得从容不迫甚至让执行枪决的军官士兵都不寒而栗。面对手无缚鸡之力的牛虻,他们显得多么狼狈不堪!就连枪决的士兵都舍不得下手,一心想着是身旁的人射死牛虻的,最后竟有个士兵甚至没有开枪。牛虻就是有这个力量,能让他的敌人也受到感染。在他身旁的人,都会感受到他灵魂的魅力。并受到他的熏陶和感染。哎,这样一个好人还是被乱枪射死了,可就连最后一刻,他都不忘和敌人斗争,最后一刻他也是胜利的。他的敌人都怕他……

  牛虻是在其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神父蒙太尼里和女友琼玛的双重伤害下、其内心承受着非人的炼狱般折磨中流浪到南美洲,度过了地狱般的十三年。而后再出现在意大利的他已经成熟了,已经是老练的“牛虻”,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

  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我们缺少的或许就是一种牛虻精神——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战胜自己、愈挫愈勇的斗志!或许这时的我们真的应该学一下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把牛虻精神拿来,将它溶于自己的思想中,为自己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