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在我心中作文400字一:
法律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标志,是保证人民安居乐业的前提条件。
作为一个新世纪的小学生,我们应知法懂法,不要因无知而犯错,造成终生的悔恨;作为中国的一名小公民,我们更应懂得国家的法律,了解国家法律的基本常识,时刻做到遵纪守法,知道用法律来约束自己、保护自己。
小时候,我们根本不知道所谓的法律是什么东西,以为所有的事都是随随便便的,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在一次校本课上,老师告诉我们,“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做任何事情都有相关的制度和规定,人们要根据规定办事,这样,事情才有条理。还告诉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宪法》规定人的行为标准,让我们做一名合格的公民,《刑法》规定犯罪后所给予的处罚,《交通法》主要明确交通规定,保证人民出行的安全……那时我才明白:原来是有了法律的约束,整个国家才有了安定的局面!
长大后,才渐渐地明白了“规矩”,也慢慢地了解了法律。只是,那时的是非观念还不强,不明白用法律来保护自己,那时我的观点就是:法律是大人的事情,跟我们小孩没关系。如果有人欺负我,那我会用拳头来解决一切。我的观点似乎和同学们不谋而合,就因为这,学生打架事件时有发生。
一个偶然的机会,通过一个电视的采访节目,彻底推翻了我的观点。那是三年级的一个双休日,我正在看电视打发时间,忽然间看到一个老记者采访的回忆录,他是这样说的:“8年前,我到一个监狱里采访一个因杀人而判无期的少年,我问他为什么杀人,他说为了讲义气。口气之随便让人惊讶,就为了帮一个所谓的哥们儿出气,把自己的后半生送进了监狱!我从心底里为这个孩子的无知和天真而惋惜……”看了这段话,我的心震撼了,原来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如果我们儿童或是青少年犯了罪,一样被判刑;同样,如果别人犯了法,自己也可以报案。就这样,我对法律有了正确的认识。
从小到大,我对法律的看法一直在改变,对法律的态度也一直在改变,但有一点永远不会改变:法,将永存于我心中。
法在我心中作文400字二:
每一天,清晨都将托起一轮崭新的太阳;露珠都将滋润着整个大地,法律的维护能使整个地球变得灿烂无比!如果在这个世界上缺少了法律,可以想象,整个地球村会变得多么阴暗!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犯错误是每一个人都无可避免的事情,但是,法律也就是来约束我们的行为的。所以,我们要正视法律,不能存有丝毫侥幸的心理,因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它一视同仁。
曾经有这样的一个故事:某班里,同学们都在打扫卫生,有两位男生在说话,说着说着竟然吵了起来,一位男生不小心将另一位男同学的毛衣撕破了,这位男生气愤地说:“你看,你把我的名牌毛衣撕破了,你赔!你赔!”另一位男生也不甘示弱:“我不是有意的,你干嘛这么凶嘛?”接着打了起来,别的同学并没有阻止,而是为他们喝倒彩、鼓倒掌,只有一位女同学去报告了老师,当老师赶到时,这两位同学身上已经是这儿青那儿肿了。老师将他们带到了办公室,严厉地批评了他们,并给他们俩讲了做人的基本准则,告诉了他们俩“退一步便是海阔天空”的道理。两名同学都感到了自己的不对,于是握手言和。
没想到,放学以后,又有几个男同学起哄说:“你们为什么又不打了,胆小鬼,刚才你们为什么打得那么激烈,现在谁怕谁了?”“谁说我们害怕了,打就打。”接着,双方拳脚相加。然而,同学们得表现更是不可理喻了,仍在那里袖手旁观,并且火上加油、雪上加霜!这时,一位同学王亮被打得头破血流、鼻青脸肿。当到家门口时,终于昏倒了。他的母亲将他送往医院,终因失血太多、伤势太重,抢救无效死亡!这时,王亮的母亲痛不欲生!
听了这则故事,你们是否有感悟呢?是否同情王亮同学,是否恼恨那班同学呢?是啊,是啊!事情总在不该发生得时候发生,总在不该结束时候结束!
你们可知道,打王亮得那位同学,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矛,那些起哄得,有的是班长、有的是组长,这么优秀得学生成为罪犯,可想而知,会有多少人为他们惋惜啊!
试想,在一个没有法律的社会里,你会过得安定、幸福吗?不!我坚信,绝对不可能。所以,犯罪,无疑永远在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威胁着我们纯洁、善良的心灵!同时,在我们同学当中也存在着一些不良的现象。如小偷小摸、强要同学钱财,更有甚者参与抢劫,触犯了刑法。还有更严重的,看到同班同学打架,却袖手旁观,并且火上加油!
也许有人会说:“他们也真够倒霉的,个个前程似锦,却遭遇如此劫难!”试想,假如在他们年轻的生命中,不曾有过这样的经历,他们是否就真的能够“前程似锦”呢?为以为不然。二人的悲剧,看似单纯、冲动造成,但究其根本原因,还是由于他们的法制观念淡薄,这种思想意识上的淡薄,不仅取决于他们个人,更是由于周围的环境造成的。这固然是他们的悲剧,也是他们父母、老师的悲剧,更深一层地,就是整个社会的悲剧!
再设想,如果陌生男子在产生不法念头的时候,能用“法”克制自己;如果马某在遭遇不法分子的时候,能用“法”保护自己;如果小天在被逼无奈时能用“法”维护自身的权益,这一切的悲剧恐怕就不会发生了吧。现在,我们总该明白当今社会,知法、懂法,是何等的重要了吧!
而作为青少年的我们,不仅要学法,懂法,更要善于运用法律。这,便是所谓的行动。眼下,我们的首要任务是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但在学法的同时,也要注意道德、勇气、社交能力的培养。做一个真正的四有青年,为实现我国的素质教育做出贡献。
朋友,你我都处在花一样的年华,让我们在物质财富丰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尔后,在灿烂阳光的照耀下,携手齐呼:法在我心中!
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我们有足够的理由期待着:法律终将成为德行的彰显,守法终将成为公民的信仰,国家终将走向法治之路,中国终将复兴礼仪之邦。我们不能只要求青少年“法在我心中”,更要从自身做起,使法在“我心中”!
法在我心中作文400字三:
法,本来是现代汉语中的一个会意字。法字从“水”,表示法律、法度公平如水;从“廌”,即解廌,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神兽,据说,它能辨别曲直,在审理案件时,它能用角去触理曲的人。
所以,法,自古有“平之如水”。《礼记》中也有“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而今天可能许多人一提到“法”,我们就会往惩罚上去想,也就谈法色变。
其实法律就像是给人们画了一个圈,在圈外,我们有无限的自由,或着只要我们不触犯法律也有可能感受不到法律对我们的影响;而圈内,那就是禁区。也就是常常让人们色变的“刑法”。
任何法律都有其强制性,但那种威慑只不过是对那些犯法的人。所以我觉得法并不可怕,却是那样的可爱。它总是用公正维护着正义。一旦我们的权益受到损害,我们便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我们自己的权利。
马克思曾经说过:“我只是由于表现自己,只是由于踏入现实的领域,我才进入受立法者支配的范围……我的行为就是我同法律打交道的惟一方式……”是呀,人仿佛就像生活在一张法网中。从你的降生,到你作别尘世,我们无时无刻都在与法律打着交到。一出生你就是一个公民,那就受到法律的保护:童年时有《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上学有《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婚姻家庭法》等,开公司还要知道《公司法》,消费要明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每一个人要生存,要生活,那就要行为。因为我们的行为时刻与法相关,所以我们更应该知法、懂法、用法。我们不一定会犯罪,因为犯罪并不是天生就有,但我们心中至少应该有法,在我,也应在你心中。
我认为,任何一部法律的制定、出台,都不仅仅是惩治犯罪,更重要的是保护人民的利益,所以只要我们守住道德的底线,心中有法,不犯法,就不会受到法律的制约,反而如果有时法律可以为我们主持公道。
法在我心中作文400字四:
古希腊学家亚里士多德曾说过:“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的确是这样,法律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提起法律,总给人一种威严、神秘和祟高的感觉,其实,法律和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它规范着人们的行为。
法律对于我们的生活、社会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由于有了法律,有了这些行为规范,这个社会才变得有秩序,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如果没有法律,那人们就会为所欲为,随意抢劫、放火、杀人……那全世界就会乱成一锅粥,人们无法正常生活了。
我们作为小学生,做为国家的一分子,也要尽到一个小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我们要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现在学校里让我们学习法律,让我们了解了一些法律知识,头脑里就有了法律意识。那我们就应该遵守法律,不做违法的事情。
但是,也有部分小学生做违法的事情,比如,偷东西,抢劫、敲诈,还有高年级的男同学威胁年龄小的学生,要钱要物。甚至有的小学生打架,动刀子,杀人。这些人不仅是小学生的耻辱,而且还害了自己,害了别人。
他们为什么会小小年纪就犯法呢?主要是他们自己不懂法律,头脑里没有法律意识。平时自己对自己的要求低,不懂得约束自己的行为,从而慢慢走上歪道。俗话说“小时偷针,长大偷金。”就是说小时候偷小东西,长大后就偷大的东西。有的小学生经常偷拿家长的钱买零食吃,毫不在意,认为是家里的钱,没什么大不了,是件小事,但时间长了,就会养成偷拿东西的坏习惯。还有的小学生在学校里,看到别的同学有漂亮的文具,心中嫉妒,就想占为己有,趁他们下课做操的时间,偷偷拿走。虽然在他们看来这些文具值不了多少钱,只是毫不起眼的小物品,但偷盗的习惯就是这样养成的。他们长大后,可能就会偷别人珍贵的物品或更多的钱。
所以,我们从小就要严格要求自己,从小事做起,在学校里要遵守校规,班规,不做对学校、对班级、对同学有害的事;在家里,不要背着家长偷拿东西,做一个诚实、懂事的好孩子;长大后,要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做个对社会有益的好公民!
法在我心中作文400字五:
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题记
有人说,无法便无国。是啊,世间的纷争如果没有公正的法律来衡量,那么一个国家必定呈破败不堪之象。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修改我国法律,最终形成了富有中国特色的健全的法律体系。当然,作为未来国家的主人,我们必须懂法,守法,更要用法,真正地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懂法——做有志青年
截止2015年,我国有效法律多达237部。它规定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最基本的原则,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活动的原则等。同时,青少年也是公民的一员,但由于社会生活中有不少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国家更加注重对青少年的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我们青少年正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要想不走错路,必须铺设好自己的人生轨道,这就是要注意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否则,便会因为不知法而被歪理学说蒙住了双眼,并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守法——做阳光下成长的少年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这两句话千百年来一直是人们道德修养的座右铭。其实,遵守法律也同样是如此。遵守纪律的道德观念落在行动上。遵守纪律不是在口谕上,而是在实际行动上。那么就要从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做起。
有多少次,当你抱着侥幸心理闯红灯时,你可知道你真徘徊在生死边缘;有多少次,当你赌气与同学发生肢体冲突时,给同学造成伤害时,你已违法违纪;又有多少次,你按捺不住诱惑而去吸毒时,你已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
所以作为未来国家的主人,我们不仅要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还要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不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履行上学的义务,过马路时遵守交通规则
……这点点滴滴都反映着我们的法律意识。因此我们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不以小纪而不遵。”
用法——做法的主人
“法大于人”,懂法守法这对青少年来说并不够,更重要的是,青少年要拿起法律武器同违法行为作斗争。下面就是一个例子。
小龙是一名成绩优异的初中学生,在初三开学之际,班主任刘老师发现小龙没有报名。当老师询问小龙不报名的原因时,小龙哭着说,父母不允许他来学校继续读书。老师到他家里了解情况,才知道小龙的父母最近下岗了,在自家门口开了个杂货店,生意不错,就这样,小龙成了一名不用付佣金的“店员”。可小龙想要读书的心情很迫切,可多次与父母调解无效,最终,在班主任刘老师的帮助下,小龙将此情况反映给了政府部门,小龙得以重返校园。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未成年人依法享有受教育权。在此案中小龙是一位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因此他有权返回学校继续就读。
试问,当自己的合法权利遭到侵害时,能否有勇气像小龙一样为自己讨回公道?这才是当下青少年最应该努力追求的。
对于青少年来说,法律就是一种鲜花。让法律的花蕊
迎着生命的阳光
绽放吧,展露它娇艳的颜色,点缀人间;让法律的花香侵入每一个角落吧,有鲜花盛开至的地方,定有和谐的乐章在奏响。
法在我心中作文400字六:
今年暑假的一次社会实践活动,检察院的张阿姨来我们小区为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张阿姨讲述的一个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法制故事,让我懂得了许多许多……
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个16岁的初中生刘某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故事。他每天逃学去附近的网吧玩游戏。起初,他向父母要钱,可是渐渐地父母给的零花钱越来越满足不了他的欲望,于是,他起了向小学生要钱的邪念。一次,他在放学路上拦住了一个一年级的小朋友,凶狠地说“交出钱来,不然就别想回家!”小朋友心里害怕极了,就把钱给了他。之后,他还恶狠狠地威胁说:“不许将今天的事告诉老师或你妈,要不然……你知道后果的。”看他那凶神恶煞的样子,小朋友吓得都快尿裤子了,哪还敢吭声呀。就这样,一次得逞,就有了两次、三次……后来有一天,刘某又拦住那个小朋友要钱,可是小朋友那天没带钱,于是,他就把小朋友逼到一个小胡同,用玻璃划伤了小朋友的手掌。后来,那个小朋友的父母终于知道了这件事,报了警,刘某受到了法律应有的制裁。
听完这个故事,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通过这堂法制课,我明白了要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以后如果遇到这样的事,我一定要机智地报警,并且要告诉家长和老师;更不能像他那样去抢劫别人。
“你可以在家里后悔,在学校里后悔,在社会上后悔,但不可以在监狱里后悔。”张阿姨的话深深地烙在我心坎里。是啊,只要人人都遵纪守法,我们头顶上的这片天就会更蓝、更亮!
法在我心中作文400字七:
哲人康德曾这么说过:“这个世界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心灵感到深深的敬畏,一是我们头顶璀璨的星空;二是我们内心崇高的法则。”——题记
在我的印象中,犯法都是指:抢劫、杀人、放火……之类的,离我很遥远。这次老师让我们做《法在我心中》的幻灯片,做完之后,我对法律有了更深的理解,包括偷窃、闯红绿灯、踩草坪等。噢!原来,法律就在我的身边!
我是一个寄宿学生,在我的学校里,处处有违法的事情发生。体育课时,我经常看见有同学在周围的草坪上“散步”;学校不让我们去小卖部买零食,而有些同学偏偏要去,不听老师的警告;在寝室里,有些同学还经不住心里的诱惑,经常犯“手痒”,偷别人的东西;还有些同学经常把回家作业麻烦的剩下,带到学校来抄同学的答案或让同学帮自己做……虽然这些事和抢劫、杀人、放火比起来差距很大,甚至可以说是微不足道,但在学校,这就是违法的!
记得有一次,我去金塘看大外婆,半路上,在经过一个拐弯处时,突然有一辆汽车和我家车屁股擦了一下,爸爸将车开到路边,打开双跳灯,下了车,看看汽车有没有划坏,那个肇事司机也下了车,连连道歉:“我是新手上路,拐弯太急了,就擦到了,不好意思!”过了一会儿,警察来了,包围了肇事现场……看!那位司机多不小心,尽管是无意的,但还是触犯了法律。
说起交通,违反法律的事更多。有些人不以为然,喝了酒还开车,这样一不小心就会引发交通事故;闯红灯,更是一件危险的事;还有些人路过一个地方看见有人在打架,便停下车,饶有兴趣的“观战”,后面的人来不及刹车,就……虽然这种现象很多,但也不是不可避免的。只要人人学法律、知法律、守法律,这些现象一定会减少很多!
同学们,“法律”只是两个在普通不过的字眼,实践起来却很难,为了社会美好的明天,为了人类美好的家园,请坚守法律,放弃个人的利益!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做个学法、知法、守法的人吧!相信自己,我们一定能行!
法在我心中作文400字八: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都得用上法律,法律就像一位善良,聪明的小天使,一直陪伴在我们身边,当遇到困难时,通过求助它就能帮助我们解决很多事情。特别是当人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们的国家制定了很多法律,比如:宪法,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我国一切法律、法规的母法;环境保护法,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而制定的;公务员法,是为了实现对国家公务员的科学管理,保障国家公务员的优化、廉洁,提高行政效能而制定的;知识产权法,是为了推动科学技术的发展,促进科学技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保障技术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技术市场秩序而制定的;物权法、税法、劳动法……还有很多法律,都是为了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我们不仅要学法、知法,还要用法。
在我身边就发生过一件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事情!
有一天,我的邻居从某某商场里买了一大堆东西,商场就送了一大瓶牛奶,邻居阿姨忘了看牛奶的生产日期便把牛奶带了回家。她快喝完的时候,才发现牛奶的生产日期已经过期半年了。过了些时候,她感觉肚子隐隐约约有些不舒服。这时候,我赶了过来,邻居惊慌失措地告诉我事情的原委,当知道事情的真相,脑海里浮现了爸爸妈妈语重心长交我学习的法律知识,我想:这会可得用上了!我告诉她不要慌张,然后劝她去医院检查身体,告诉她要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邻居听了我的话,于是通过消委会与商场协调。商场很快赔偿了邻居损失。这一件事同时也告诫我们,要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同时也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将激励我在以后学习法律的道路中继续前进,做守法小公民,让法律时刻在我心中!
法在我心中作文400字九:
“法律”这个词想必大家不陌生吧?因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同样的“没有法律也不成方圆。”大家都知道是“法律”这个铁面无私却又乐于助人的“大法官”在维持我们如今的美好幸福生活。可是……虽然知道“法”的历害,却仍然抱着侥幸的心理,怀着一丝的邪念,踏上了不归之路。
据悉,近年来我国犯罪案例中青少年犯罪普遍增加,大多数的原因都是由于不懂法,忽视法律的重要性,以及一时的冲动而造成的,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什么叫所谓的“冲动是魔鬼。”
在2002年3月7日傍晚5点多钟,南京市某村中学门前,初三某班的学生和往常一样有说有笑地走出校门,4名男生突然被人从身后架住双臂,强行带到龙蟠路边日花奔广场。此时身边“护驾”的人由原先不到10人,一下增加近50人,在对方简短的几句谩骂之后便开始毫不顾忌,蜂拥而上轮番对他们进行狂欧暴打,事后造成了一位姓徐的男生左肾破裂需手术摘除。而引发这场聚众斗欧的事由,竟是两名学生在网上的对骂。
春节前,南京市某中学高一的一名学生上网聊天,与一网友发生“口水战”。对骂中,他了解到对方是某村中学的学生。在“口水战”中败北的他,回校后便向同年级的司某和张某倾诉。在校内混得有点名气的司某和张某听后大怒,同时表示帮其摆平对方,3月7日司某和张某通过初中同学关系纠集到50名帮手前来报复。至于被打4人中,哪个是与高一某学生对骂的,骂什么,大多参与群欧的学生不得而知。
3月15日,警方宣布,对参与群欧行凶的11名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在宣布的过程中当场有三名家长晕倒。
同学们,这就是冲动的下场,轻视“法”的下场,不仅仅使自己身陷困境,还使亲人悲痛欲绝。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让我们永远铭记“法”吧。
“法”在我心中!
法在我心中作文400字十:
在我耳畔,在我心中,有一句话时时响起:要遵纪守法!
过马路时,他们告诉我,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闯红灯;和小朋友一起玩时,他们告诉我不能欺负小朋友,要和小朋友互相谦让,一起玩。在街上看见警察,他们还会吓唬我:要是你做了坏事,警察叔叔会把你抓起来的!末了还加上一句:你千万不要做坏事啊!那时,我只隐约地知道不能做坏事,但是其实我不明白为什么不能做坏事。
及至上学,法在我心里慢慢生根了。上学后,教育我遵纪守法的人多了,那就是学校的教师们。和爸爸妈妈一样,老师也整天告诉我们应该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怎样遵守规章制度。不同的是,老师不仅告诉我们为什么要这么做,而且学校还请来了很多叔叔阿姨给我们讲违法乱纪的危害,用活生生的例子教育我们要遵纪守法。在他们的教育下,看到那些活生生的例子,我知道了:做坏事不仅仅是要被警察抓起来这么简单,更重要的是做了坏事会给别人也会给自己带来不方便,会影响别人的生活,也会改变自己的生活,让自己走向深渊。
法律是与我们现实生活息息相关的,我们应懂得积极宣传法制教育的责任,同时要认真总结、客观评价“六五”普法中的有效举措和强有的针对性,正确看待、清醒认识到普法是一个社会问题,是一些社会共同认知的常识,我们有必要了解并运用这些常识,并将法律意识深入到自己的脑海中,同时,我们应充当主人翁的角色,积极地向更多的人宣传法律,让更多的人透彻的了解最基本的法律,杜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危害电力设施,更不允许我们做出任何危害社会的事情。
我们所了解的法律知识是少之又少,缺少的不是时间,而是积极的行动,去主动学习和了解法律的行动,因而不能将六五普法的口号作为一句,很多人都处于待哺的状态,不能积极去主动了解法律,对法律的了解是我们每个人的工作,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