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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过马路作文

围观: 归属:作文大全 时间:2016-04-08 11:35

  中国式过马路作文一:

  “中国式过马路”已成为百度的一个词条,具体解释为,过马路时错过一撮人就可以走了,与红绿灯无关。

  “中国式过马路”之所以这样出名,一是普遍存在,二是难以根治。即使交通设施不完善、安全意识不强等因素都影响着这种行为,但我觉得“中国式过马路”背后的法不责众的从众心理才是众人有此举动的真正原因。

  为什么这样说呢?刺眼的红灯清清楚楚发出了“停止”的指令,多少人一起若无其事地穿过斑马线。无视交通信号灯,忽略交通规则,因为大家都有责任,最后承担时自己分到的只是可忽略不计的一小点,所以过去也没什么,其他一群人的责任比自己的要大得多。本来应该自己背上责任,因为有了别人的存在而推给别人,甚至扔掉。面对记者的镜头,很多人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说明他们知道自己所作所为不对,也有羞愧之心。但为什么一开始却选择了做那“一撮人”呢?从众心理在这里起很重要的作用,它麻痹了所有人的神经,给人一种可以不用承担自己责任的错觉,致使很多人想都不想就跟着人群闯了红灯,而完全忽略了他们行为的危险性。

  而这种从众心理带来的危害不可小觑。从小的方面来讲,是给生命安全带来了威胁。虽然全国10个月才有近800人因闯红灯丢了性命的数据好像在告诉我们,遇到危险的概率很小,但不代表它不会发生。只要闯了红灯,生命就要承担着消逝的风险,这是不能被遗忘的。毕竟,绿灯可再等,生命不重来。从大的角度来看,这是国民素质的滑坡,是民族精神的低靡。名叫责任的包袱被扔了一地,放任自己被从众心理麻痹,变得麻木,而不会坚持自己的道德准则,这是一个民族的逃避与懦弱。没有能坚持向上的精神的民族,难道能长存吗?等到从众心理把大家的道德底线拉得低得不能再低的时候,灭亡,就是不能避免的了。

  后果这样可怕,所以,从众心理要不得。另外,相关部门也应该从交通设施的完善入手,配以教育宣传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创造一个能培养较高道德准则的客观环境。但,更重要的是,我们每个人要从心底里明白“中国式过马路”的危害,找回属于自己的道德准则。

  那天在路上看见一个标语——“不从众,我的道德准则。”你能做到吗?

  中国式过马路作文二:

  最近,“中国式过马路”现象成为了人们热议的焦点。无疑,行人们“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是极端错误的。这不仅是在拿自己的性命在冒险,更是对公共安全不负责任的一种表现。我认为,要想改变这种乱象,应该从完善硬件设施上入手。

  人们普遍认为,“中国式过马路”现象的产生,是国民素质低下造成的。其实不然。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这些一线城市,我们不难找到白皮肤、黑皮肤的行人肆意地在亮着红灯的路口穿行。他们来自发达国家,理应有着较高的国民素质,为什么也加入了“中国式过马路”的行为之中呢?这只能解释为我国交通的硬件设施不够完善。

  比如,国内信号灯的变灯时间间隔多数并不合理。在高峰时期,中关村、陆家嘴、华强北等地的路口处常常会出现几百人的积压。在人山人海面前,若要遵守交通规则,行人需要轮候数次变灯才能顺利通过马路。这意味着他们的等待时间往往会接近10分钟。如果这个时候连一个倒计时牌都没有的话,很容易出现大规模的闯红灯现象。

  再比如,发达国家的红绿灯大多设有变灯按钮。行人在路口时只要按下按钮,信号灯就会迅速切换为绿色,供人通行。在中国就很少能看到这样的设施。日本的街上,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的数量十分巨大。而在国内,即便是大城市,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也都十分有限,更不必说那些三四线的小城市了。

  其实,想要改变“中国式过马路”现象,还有一些其它的方法,比如加强安全意识的宣传、加大处罚力度等等。但是,完善硬件设施是其中最好的一种方案。生命安全是每个人最大的切身利益,可以说安全意识的重要性是人尽皆知的。如果不是别无选择,恐怕没有人愿意拿性命开玩笑。因此,大力宣传安全意识,收效会甚微。而加大处罚力度,是一个治标不治本的做法。它不能真正解决行人过马路困难的问题。

  古代大禹治水的故事启示我们,真正解决问题,我们应该学会“疏”而不是一味的“堵”。相比之下,完善硬件设施就是一种“疏水”的办法。人们想要快速通过马路,这种需求是正常的,是应该被满足的。如果我们能够从硬件上实现行人的这种愿望,“中国式过马路”的乱象就会自然而然地改变了。

  中国式过马路作文三:

  过马路,在纽约不是小事,而是大事。

  前不久,纽约老人过马路和警察发生纷争的事情,天下人已经皆知了。

  “中国式过马路”遭遇了美国马路的规范管理。美国的马路有美国的马路的规矩。纽约对乱穿马路的行为,称“J-Walking”。这个词怎么来的,有待考证。J-Walking在纽约是要吃罚单的。警察没有给罚单,不等于不能给罚单。

  警方统计,纽约市去年有176名行人因交通事故丧生。白思豪上任之初,提出交通事故“零死亡”承诺,但鉴于上个月发生一系列死亡车祸,包括上西城不到十天内即有三名行人被车撞死。“零死亡愿景”(VisionZero)显然遇到挑战。纽约警察在新市长白思豪治下,有新的压力。

  因为有市长这个承诺,压力从上到下,最后落到街头执勤的警察肩膀上。消息说:“白思豪上任的头40天,他的这项承诺导致市政府向汽车驾驶人及违规过马路的行人狂开罚单,向违规行人开的罚单多到很不寻常。尽管市长坚称,他的行路安全计划不针对行人,但今年迄今向行人开出的罚单已增为去年的将近八倍。到2月8日为止,向违规过马路行人所开的罚单高达215张,去年同期则只有27张。向汽车驾驶人开的罚单则比去年略有减少。”

  白思豪的愿景,得到维护单车骑士及行人权益的大多数人士支持,但实施起来,以行人为重点,令他们感到关切。为什么关切?因为行人从来都是对的。汽车要让行人,这个路权的优先秩序,司机和行人都知道。但是,这是从法律条文和法规制定的角度说的。

  汽车撞倒行人,倒霉的一定是行人。事故发生前,可以讨论路权;事故一旦发生,这种讨论就没有意义了。所以,行人与其坚持“路权正确”,不如坚持不横穿马路,在过斑马线的时候,让横冲直撞的汽车一把。

  纽约行人,很多自视是“马路皇帝”,在过马路的时候,坚决不让汽车先行。这种拿生命做赌注的原则性,很让我捏一把汗。乱穿马路,万一遇到醉酒的超速的驾车人,“马路皇帝”马上就会变成“马路天使”。

  乱穿马路,警察上来,给你开一张罚单,当然很不开心;吃了一张罚单,对于善于学习的人,可能从此遵守行人交通规矩,可能因此救了你一命。

  中国式过马路作文四:

  “中国是过马路”的报道一时震惊了国人,引起众人议论纷纷。作为一名资深路人,我也想发表一下自己的意见,不是为闯红灯的人们洗白,只是想发表一下路人们的心声,不是我们不想等,只是我们等不起啊!

  咱们先算这么一笔帐:汽车的速度是60公里每小时,而路人的速度是5公里每小时,也就是说,一段200米的距离,汽车在几秒内飞驰而过,而路人却得走个个把分钟。此外,汽车内的司机,开车毫不费力,被红灯或是路人耽误一下,一踩油门就能把“失去”的时间不就回来;而行人,一旦话一两分钟等个红灯,就得在接下来的路上快走、甚至小跑几步,才能弥补被耽误的时间。所谓行人闯红灯,多是因为速度、体力上不足产生的“弱势心理”,并不全是所谓的“从众心理”。

  而且,一些交通设施上的不足更是加剧了这种“弱势心理”。

  我们连等多久都不知道,这叫我们怎么等啊!毫无疑问,容易发生行人闯红灯的路口,多是那些老式、没有计时红绿灯的路口。心理上的“没底”,时间上的不自信让行人们不知所措,与其这样没长没短地等下去,不如直接闯过去。于是,几个“志同道合”的路人凑够一拨,就过了马路。

  不是我们不想等,是这路口的灯有问题!总有一些奇怪的路口,在一些毫无关联的车道是绿灯的时候,人行道却是红灯。设计上的不合理更加剧了路人们“等不起”的心理:等吧,白白浪费时间;不等吧,鬼知道什么时候变灯,吓我个措手不及。于是就有了这样的“不约而同”,有了一小撮人,便不顾前面的红灯,直闯过去。

  我们等个红灯,就不危险了吗?不知你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其他人们组团闯了过去,而自己一个人苦苦等待,终于等到绿灯,正要过马路时,自己一人却被源源不断的右转车辆生生“噎”了回去,等没车了却发现又到了红灯。车比人硬,尤其是只有一个人的时候。因此有时等绿灯反而比闯红灯危险。长此以往,有谁还会等红灯呢?

  尽管如此,“从众心理”的作用也不可小觑。反正前边那辆车都已经停下了,多过一个我又何妨。抱着这样的心态,才由最初的“等不起”,变成了现在的“中国式过马路”。然而,从众心理也好处理,只要都“等得起”,那谁还会第一个闯红灯呢?

  然而,路人与车辆之间的差距是消除不了的,想要解决“等不起”的弱势心理问题。只能从加强交通设施入手。改良不合理红绿灯,采用计时式红绿灯,让路人们心里有个底,着实能消除路人时间上的不自信;限制转弯车辆,保护合法过马路的路人,帮助大家消除安全上的担忧;此外,还可以通过减短红灯时间,设立安全岛等方法弥补路人的弱势,才能真有助于遏制“中国式过马路”的现象。

  不是我不想等,要是我真等得起,谁还会参与进不文明、不合法的“中国式过马路”当中呢?

  中国式过马路作文五:

  前段时间网上颇为流行一个“中国式过马路”的段子,“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共鸣,在调侃的同时又生发出对交通、国民素质和安全意识问题的讨论。在我看来,“中国式过马路”,其实已经成为城市交通管理的一种“痼疾”,这一现象折射出的,是交通设施的欠缺,也是管理手段的乏力,还是国人规则意识的淡薄。

  首先,交通管理与设置方面的缺陷,很多时候红绿灯给车通过的时间有两三分钟,而给人过街的时间只有十二三秒,时间经常来不及,这是公共交通资源上,强势、弱势的分配不公。并且,在指责行人违章过马路的同时,还应看到在不少地方的城市规划中存在着忽视和漠视行人交通权利的倾向,助长了违规行为的发生。道路设施应以人为本,只有保障人的通行便利,才能逐步培养公民良好的交通法规意识。

  其次,对行政管理部门来说,更应该努力采取措施使道路更安全、通畅。对人们的行为习惯,既要用法律法规加以约束,同时也缺少不了道德的教化和及时的警示。在中国,司机对逆行、乱掉头习以为常,行人闯红灯,更是司空见惯。究其原因是大家都信奉“法不责众”、“法外有情”,所以矫正“中国式过马路”,建立中国的汽车文明,必须普及法制文化,健全法治社会。好的制度,引导好的国民习惯;好的习惯,形成好的国家文明。为此,应加强国民素质教育,提高人们安全意识。

  另外,中国人喜欢“凑够一撮人”结伴破坏规则,一是“浑水摸鱼”的从众心理,二是“法不责众”的人治文化。显然,那些破坏规则者,都明知其行为不光彩,并且要被追究责任,只是在集体行为的迷彩服和法不责众的防弹衣下,放纵自我。

  实际上,对芸芸众生而言,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一分子,个人的所作所为都对社会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不同的是,有的人以自身的文明言行,最大程度地传递着“正能量”,而有的人,则在茫茫人海中随波逐流,甚至引发令人生厌的“负能量”。由此而言,当我们在马路上行走或驾车的时候,更应好好地想一想,自己是不是“中国式过马路”那群人中的一员?

  中国式过马路作文六:

  中国式过马路,这个词起来有点怪,好象是只有中国才有的特殊现象,标注为“中国式”,怎么听起来也没有象中国创造这样:高大尚。内心还有点怪怪的,酸酸的痛楚。

  中国式过马路,难道与其它国家过马路有什么不同?还是有什么特别的创意。

  大致的感觉就是在马路边,不管是十字路口,还是其它的什么过道,与是不是人行横道线没有什么关系,不管是什么地方,只要看一下,没有车或是只有有足够多的人,不管有没有车,只要车对人没有办法,那就通过。

  这好象也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不只在中国,在美国这样发达的国家,这也不是什么罕见的事,集体的力量大于个体这一点也不奇怪。在那些不发达的国家,这也是常态,可为什么在中国就会引起如此大的反响呢?

  由此我不禁联想起一直为大家谈论一个事:大妈广场舞,暴走团……这本身反应的就是人民生活好了,追求身体健康的意愿多了,更多的人认识到健康的重要,要锻炼。这也没有什么不好,关键还是没有适当的场所。从而引来不少非议。

  还有很多类似的事,我感觉这些都是一个问题,那就是在中国发展过程中,由于盲目追求经济发展,忽视了相关的民生大事,现在需要补课。发达国家也一样经历这样的过程,只是他们的过程已经过去了,我国却刚刚开始。作为一个处在发展国家中的中国人,我们在享受国家经济发展带来的相对富余的生活之外,我们也要原谅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这样那样的问题。而另一方面,作为中国发展的总设计师是否也应及时听取人民的意见,把人民的利益更多地赋予人民。更多的考虑人民必要的舒适的生活方式。设计发展,难免失误,中国人民是善于发现并指出问题的人民并解决问题的人民,对于这样优秀的人民,我们是要给个赞,不吵不闹,能忍则忍。能想办法解决就自己解决,对于这样的优秀人民,还有什么理由不赞呢?

  过马路,看灯行。中国的灯差别很大,有带字的,有圆的,我带箭头的,有……当然也有很多地方连个灯也没有。灯是要看,可学问还是很多,红灯不要闯,黄灯定要停。起动要让三秒,生命安全多不少,这三秒发生的事故可能是最多的。等三秒给自己,也给别人一个机会,过横道,走人行横道线。这不是一般的线,这是生命线,走在这条线上,你的价值与不走在线上的价值是不等同的。中国的交通法,往往只是写在那里,只有犯了事的,才有可能知道。这是一件很有趣的事,也许不只是交通法。可能有很多的法都是这样。现在的中小学,教授法律知识的教材基本没有了,法在中国的孩子心中没有多大的地位,更不知道那么多法有什么价值。

  中国式过马路折射的是一个迅猛发展的民族,人民的集体智慧,也许这有点可笑,但我还是觉得中国人是一个集中庸之道而大成的国家,在温文尔雅的过程中来解决问题。这是一个充满了柔情的民族,在这里错误是可以同情与理解,生命是可以延续和尊重的。

  中国式过马路作文七:

  中国人过马路,都喜欢搓堆过,即一块过,结果造成交通人为拥堵,机动车刚起步马上急刹车,又造成追尾。或者造成撞行人或非机动车,引起重大交通事故。我的一位同事因加油在一十字路口,没有监控摄像头,他正常行驶,被一辆闯红灯的机动车撞了,维修两万多。一位女士夜间闯红灯两边都是太拖拉的车快速开来,这位女士无法躲闪,好在其中一辆减速,这位女性躲过一命,她的女儿当时才有几岁,他爱人就在他后面等红绿灯。我经历过一件事,一天下班开车到了奥林西路,我绿灯正常直过马路行驶,一位女士有50多,体型较胖,在我对面的马路使劲往前跑,她先生在后面追她,追不上。我减速快要停了,这位女士从我车前跑过。有一次晚上我回家,路过一路口(我这边路口没有监控摄像头),快到路口刚变红灯,我减速正要在路口停下,一位民工手里拖着一个有两米长二十多公分宽,三公分厚的大木板笑嘻嘻的从我车前跑过(在机动车线上,离斑马线有1-2米),由于光线不好,吓我一跳。中国式过马路,在直行绿灯变红灯,而左转弯变绿灯,此向行人已过来,堵着左转弯车无法左转行驶,经常发生矛盾或纠纷。这些都是我在我们身边发生的事。我们没事上网搜搜交通监控录像拍的监控视频,那触目惊心的一刻。现在开车的二把刀不少,别以为开车的都是高手。等命没了就晚了。

  从昨天起,北京开始对行人违反交通规则的进行批评教育,对非机动车违反交通规则也是先批评教育,以后逐渐的变为对行人违反交通规则的罚款10元,对非机动车违反交通规则的罚款20元。对扰不听交警劝阻乱交通的要刑事拘留。南京市已经开始正式实施,不仅罚款,还要通知单位。

  中国式过马路作文八:

  前两天,央视播了一组新闻,主要是批评“中国式过马路”,指的是国人扎堆过马路时,根本无视红灯的情形。记者还随机拦住了几位表演“中国式过马路”的行人进行询问,弄得人家怪不好意思的。这事,谁被拦住问谁倒霉。大家拍良心想一想:自己没表演过这行为艺术吗?如果这些年真的没有亲自出演过“中国式过马路”的,估计只能是下列几种人:一,山里没红灯处的居民;二,身体不便,长年没上街的人;三,身居高位,没法上街的人;四,地位显赫,上街时有人帮助开道的人。

  “中国式过马路”的行为确实不文明、不安全。可我们也要思考一下:为什么大家都这样过马路?

  我注意到的是:这些记者摄像、采访的地方,都是大城市的主要路口,也就是有比较规范的行人红绿灯的地方,且路口也不是太宽。我发现:这些记者们居然没有很方便(央视就在旁边啊)地在长安街上采访和拍摄,因为长安街太宽了,行人甭想从路面上过马路--甭管你闯不闯红灯。你要在长安街过马路的话,只能走地下通道或者人行天桥,一句话:得靠立体式交通。

  从上述事实展开,我于是有一点奇怪:许多城市的许多道口,只有机动车的红绿灯而没有行人的红绿灯,更多的人行斑马线甚至没有红绿灯。绝大多数有行人红绿灯的路口,在行人绿灯亮时,仍然有同方向的右转弯车辆驶入。在这些地方,在这种情况下,行人如何过马路呢?只好自己多加小心,或者只顾自己过马路,把自己的安全交给那些各式各样的司机们:既然人行横道绿灯亮时还有汽车过来,还得加倍小心,那么只需要小心些就可以了,何必管它红绿灯呢?长此以往,人们过马路已经形成了思维惯性、养成了条件反射式的习惯,你怎么可能让他突然在一盏红绿灯面前遵守规矩?这样遵守规矩,岂不让世人讥笑为傻子?为了保证行人安全,一些城市就组织4050劳动力,在下班高峰或者行人过马路极多的地方,布人设点,由人吹哨子带喊叫维持秩序,那红绿灯只好成为摆设。

  这行人红绿灯,其实反映了我国法治与人治的现实:红绿灯其实是法治,只是这法的漏洞太多,人们从生活经验考虑只好不守法且没用承担违法成本--这是符合经济学的成本与效益平衡关系选择的。当法治不管用的时候,当局于是积极推行人治--雇一些4050人员包括一些协警通过吹哨子拦绳子带咋呼。当然,我们也可以理解为这些人治行为是法律救助。不管怎样理解,它的前提是:法律的设计有很多缺项,执行又不到位,人们于是从经济学原理出发,养成了钻法律空子的习惯,不钻这空子的就必然地要吃亏--比如我所在的这座城市的书城前面那个人行横道,如果行人让汽车的话,行人就永远没办法过马路。如果汽车让行人的话,汽车就永远没法通行。这样的情形下,产生了一种畸形的妥协:行人结队而穿越马路,尽量走快些。汽车到此则尽量走慢些,以免出事。偶尔,一位身患严重残疾的人爬过马路时,所有的汽车停下来为其让路,大家于是肃然起敬--媒体上不是有这样的报道吗?

  什么时候,汽车和行人都很注意遵守红绿灯指挥的时候,我们就真正进入法治社会了--法治就始于我们的足下,就这么简单。

  中国式过马路作文九:

  中国式过马路,就是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跟红绿灯是没有关系的,只看人不看灯。微红绿灯是红的,但是大家都非常自然的,自然而然的就过马路,就过去了,这样的行为确实是很危险的,而且似乎已经是司空见惯的。

  既然是“中国式”,说明该现象是中国独有的,应该属于“中国特色”之一种。在中国历史上,没有哪一个时代像现在这样,中国人能够创造出那么多与众不同的“中国式”和“中国特色”。不过,大部分的“中国式”却并非某些人所宣扬的“先进文化”,而是“中国病”和“中国问题”的代名词。“中国式过马路”当然也不例外。甚至,所谓“中国式过马路”其实可以说是折射出了当今中国的现实状况,具有非常深刻而形象的现实隐喻。

  现在的中国和中国人,正走在时代的十字路口。各种现象、各种矛盾、各种问题、各种困惑,都乱作一团、纠结在一起。虽然号称消灭了“阶级”,但户籍、出身、职业等因素却依然将人分为了三六九等。有人开车,有人骑车,有人走路。开车的看不起骑车的和走路的,认为是他们堵了路,影响了通行的效率和速度。骑车的和走路的却认为是开车的用非常手段侵占了更多的公共资源,仇富更仇腐,经常在心里面问候他们的家人。

  大家的心里都很着急,很浮躁。都想走快点,都害怕被时代拉下,都想成为“先X起来的人”。可是,大家的思想却不统一,走的方向就难以协调。有向左的,有向右的,有浑浑噩噩随大流的,也有别出心裁“打左灯往右拐”的。我急着往这边走,你急着往那边行。你不想避让我,我也不想避让你。怎么办?只能先下手为强,“狭路相逢勇者胜”。为了提高胜算,很多人都在试图千方百计团结“一撮人”,人多力量大,团结就是力量,人多好办事,法不责众。不管是“一小撮人”还是“一大撮人”,是共同的利益将他们聚合在了一起,但他们却往往不承认这一点,他们会宣称他们是为了一个更冠冕堂皇的目标走到一起来的。

  路口明明有红绿灯,明明有规矩,却只是个摆设,没有几个人将其当回事。不守规矩走遍天下,守规矩寸步难行。黑猫白猫,捉到老鼠的就是好猫,而要想捉到老鼠就不能走寻常路,还必须跑得快。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并且,很多规矩本身就不规矩,是拥有话语权的人制定的,有着明显的缺陷和倾向性。有的规矩则干脆就是个陷阱,目的就是挖个坑让人跳,执法就是执罚,甚至执法就是钓鱼。

  那么,马路就只能这样一直乱糟糟下去吗?就没有解决的办法了吗?当然不是,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就不存在类似问题,文明国家的马路上秩序井然。否则,也不会将类似现象叫作“中国式过马路”了。别人有现成的成熟经验,可那些拥有话语权的人偏偏视而不见,宁可揣着明白装糊涂、“摸着石头过马路”,掩耳盗铃闭目塞听不愿睁眼看路,甚至还试图将其他人的眼睛都蒙起来、耳朵都塞起来,下定决心一条道走到黑坚持一百年不动摇。水至清则无鱼,浑水好摸鱼、乱中能取栗。那些摸到鱼、取到栗的能人,很可能一转眼就把东西转移到了其他国家的马路上,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子孙三代都幸福。电视台如果还想把“你幸福吗”的问题继续问下去,就应该去国外的马路上采访那些从国内出去的皇亲国戚、官宦子弟,他们才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